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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8-31
侨汇一般来说就是海外华侨华人寄回祖(籍)国的私人汇款。侨汇曾在近代中国民族民主革命进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辛亥革命时期,自孙中山创立兴中会后,他在国内发起的每次武装起义的军费及革命党人的活动经费,大部分都由海外华侨捐赠。抗日战争时期,华侨踊跃捐款、捐物,华侨汇款甚至成为当时国民政府重要的财政来源,为抗战的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据统计,抗战期间,侨胞汇回祖国的赡家费约95亿元以上。
侨汇券是一种习惯称谓,在各省的叫法不同,有“侨汇物资供应证”“华侨特种商品供应证”“侨汇商品供应证”等,华侨眷属和归国华侨可以凭此证在各地专门的华侨商店购买统购统销的计划外物资,如粮食、油料和日用品等,甚至可以购买一些紧俏的进口商品。
20世纪早期,广东、福建等东南沿海省份的大部分侨眷的生活来源严重依赖于海外亲属的汇款。新中国成立后,广东和福建开始试点执行凭侨汇证增加归侨侨眷的物资供应,就是根据外汇数额配发等量的侨汇券,赋予外汇以购买紧缺物资的特权,起到了较好的效果。1958年,侨汇券首先在福建发行使用。不久,广东、广西等13省开始推行。华侨商店、友谊商店等专门供应侨汇物资的机构也相继建立。侨汇券从此成为归侨侨眷在统购计划之外满足商品需求的另一途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归侨侨眷物资供应紧张的问题,提高了归侨侨眷争取侨汇的内生动力,也有利于调动海外侨胞向国内汇款的积极性。1950~1960年代期间,由于当时国内的农业现代化还不发达,农作物产量普遍不高,粮油等重要生活资料供应不足。为了照顾华侨,保障华侨家庭的供给,侨汇券在这一时期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各地政府在侨汇券的物资配给方面一般都是侧重于粮油等基础生活资料,工业品的比例很小。
馆藏60年代广东省侨汇券
侨汇券一般由省级商业厅、粮食厅、侨办、银行等多个单位联合发行印制。侨汇券通常分为正券(即供应证)和商品副券两部分,正券规定侨汇券的面额,有1元、5元、10元、100元不等,副券张数不等、种类不同,每张都标明可购买物资的种类和数量,分为粮票、油票、副食品票等,还有的副券标明“工业品券5张”“购货券1张”等专门用以购买日用百货等工业品。侨汇券在使用时既凭供应证,又凭商品副券的票券,要把副券剪下才能购买专供商品(与当时发行的粮票、布票等同使用),副券使用完毕后,正券就失去了使用价值,属于一证多券的无价证券。购买侨汇商品时,侨汇券上侨汇人民币面值是多少,归侨侨眷自己掏出与侨汇面值相等的人民币,凭副券购买侨汇券上规定的物资品种及数量。可以不购或少购,多购或超购则不可以。
侨汇物资供应政策的实施为争取侨胞拥护、安定和帮补归侨侨眷家庭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还增加了国家的外汇储备,对平衡国际收支起到了重要作用,是社会主义工业化所需外汇资金的重要来源。党和政府为争取侨汇,为保障华侨群体的利益所作大量工作,有力地保障了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顺利进行。
(节选自:
贾德成;王晓靖:《消失的票据––寻找一段尘封的历史》,《文物天地》2022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