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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6-08-31
民国肇建,货币制度变革,银两倾销业也随铸币推行而日趋式微。曾专司官银铸造的“五家头”与“六家头”银炉,因失去制度依托而渐被淘汰;以往活跃于汇兑市场的票号,也因内外环境剧变相继闭歇。在此番行业洗牌中,唯历史悠久、根基深厚的“忠信堂”组织巍然独存。它不仅延续了其作为传统金融行会的地位,更逐步执掌广州金融界之牛耳。其所以能历久不衰,实源于其积淀已久的社会信誉与深入商情的行业纽带。
民国时期,广州银业界的公共组织主要有二:一为渊源悠久的“忠信堂”,原为由“做架”银号构成的行会组织;一为范围更广的“银业同业公会”,是为涵盖全市银业店铺的行业集团,凡入公市买卖的做架店、找换店乃至“包纸客”,均可加入。于是,广州银业界有“入行”与“不入行”之分。所谓“不入行”,即指那些只加入银业公会,而未进入忠信堂,甚或两者皆不加入的找换店。此类店铺在业内常被称为“四方牌”或“炒卖店”。
昔日为标识身份,加入忠信堂的银号常在门首悬挂特定式样的灯笼,一面书写店号,另一面则绘有“金轮如意”字样。这一传统积习,沿袭至民国时期,在部分老号中仍有保留。
一、从行会到公市:银业公会与现代交易市场的建立
广州银业公会于1922年开始筹备,次年正式成立。其成员范围较传统的忠信堂更为广泛,涵盖了华人银行、银号、找换店及“包纸客”等各类金融机构。该公会不只以维护和增进同业共同利益为职责,更在会内创设了“银业公市”,使之成为当时广州唯一的公开金银交易市场。广州银业公会成立初期,暂借忠信堂的场所办公。至1925年,购得西荣巷原绸缎行会馆的地址,经重新修葺后,确立了永久会址。
在职能上,银业公会与忠信堂颇为相似,然二者在会员资格的规定上宽严有别,故组织范围亦有广狭之分。1931年,为顺应国民政府颁布的《工商同业公会法》,银业公会进行改组,修正章程并更名为“广州市银业同业公会”。新章程之内容大多承袭旧制,仅就相关条款加以引申与完善,使之更符合法规要求。
关于会员入会手续,章程所载虽简单,但实际操作颇为繁复。申请人除需依章出具志愿书,并缴纳基本金及事务费外,尚须完成一系列传统行规手续:包括向忠信堂认缴行业厘金,向管理厘箱值事预交一个月厘金;同时向管理大箱值事缴纳二十六两。此外,在1928年广州银业商人设立“毫币鉴用委员会”后,申请人还须缴纳二百元保证金方可取得入会资格。此例在该委员会改为官商合办后取消。上述步骤完成后,由忠信堂董事会知会银业公会,核发会员证书及四枚“入市证”,凭此方可进入公市交易。
银业公市即设于银业公会建筑的前座,每日开设两场交易,门禁森严,唯持证会员方能入场,无证者仅能在门外探听行情。此外,银业行还以该会为金融汇划机关,设有“清理收条委员会”,每周日下午定时清理行业内积存票据,故每周一早市行情需提前至周日上午商议。自“毫币鉴用委员会”成立后,亦将其办事机构设于银业公会后座。由此可见,银业公会已演变为整个广州旧式金融体系的中枢机构,统筹着市场交易、行业自律与清算服务等多重职能。
二、流动的银号:制度夹缝中的“包纸客”
民国时期广州的银业体系中,除拥有固定店面的银号外,还存在一类特殊的从业者––“包纸客”。他们通常不设实体店铺,偶有字号,终日穿梭于各商号之间,专为客户代理入市买卖金银货币。因其运营成本低、收费相对低廉,颇受客户欢迎,因而生意也颇兴旺。从事此业者,多为自银业退职的熟手或资本有限的小商人。
关于“包纸客”名称的由来,已无确切记载。据时人推测,或因他们并无店铺,全部营业资本与交易凭证往往只包于一纸之内,故得此名。这一称呼形象地反映出此类从业者“轻资产、重人际、凭信而行”的行业特质。
包纸客也加入银业公会,因而获得进入银业公市交易的资格。其所承担的行业厘金较普通银号为轻,每月仅十一元五毫。当时从业人数未见精确统计,据估计仅十余人。
三、一场失败的整顿:银毫鉴定权从行业自办、官商博弈到退回原点的循环
民国时期,广州市面私铸银毫泛滥,尤以1924年所出伪币为甚,导致商民交易时纠纷频生。为平息争端,广州银业界的核心组织––忠信堂与银业公会于1928年联合成立了“银业行忠信堂银业公会合办毫币鉴用委员会”,附设于银业公会内。该会完全由行业自办,经费亦由银业行承担,其职责是依据章程,为同业内外交收中有成色争议的银毫提供权威鉴定,以建立标准、止息纷争。
然而,货币市场的问题远未根治。至1930年,市面银毫依成色新旧被分为“原新”(新铸之银毫)、“拣新”(市面流通后之银毫,流通尚可)、“黑毫”(流通日久,银色发黑之银毫)三种,且“原新”需额外“补水”,即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费用,换得新毫方能在市面使用。原新补水是找换店的一项重要收入。“黑毫”则备受歧视,交易常引起波澜。广东省财政厅遂于同年十月召集官商会议,议决组建官商合办的“毫币鉴定委员会”,但因经费分摊争执不下,迟迟未能成立。
转机出现在1931年3月。广东中央银行发生挤兑风潮,调查发现有不法分子乘机倾销此前囤积的私币,并谎称由中行兑出,严重破坏央行信用。财政厅因此决意加速改组,强力推动成立新的“毫币鉴定委员会”。新委员会于4月21日成立,其组织、经费来源与鉴定范围均发生变化。委员由各相关团体,如中央银行、银业公会、忠信堂、市商会等选派,省财政厅也派员参加;经费由各代表团体分摊;鉴定范围扩大至所有机关行号,不再限于银业行内部。
但是,官商合组办理“毫币鉴定委员会”并未带来预期效果。因需承担经费,响应者寥寥,仅四个团体及财政厅代表共五人参与,许多行号拒绝送鉴或抵制其裁决,“黑毫”流通依然受阻。同年7月,财政厅再次召开会议,决定自9月15日起强制执行鉴定,并联合公安局、省政府,以吊销执照、撤职查办等严厉手段,惩处拒用“黑毫”及索要“补水”者,风波暂得缓和。
市场逐利之心难抑。各找换店为维持“补水”收益,发明新对策:大幅提高港币买卖差价,变相将“补水”转嫁其中。禁令形同虚设,旧毫拒用依然如故。至同年12月,广东中央银行不堪承受成为“黑毫”“劣币”的最终汇集地的压力,宣布撤回鉴定会代表,恢复自身原有的验收标准。财政厅也随之命令毫币鉴定委员会结束。
官方主导的整顿尝试宣告失败。鉴于货币鉴定关乎行业根本,银业行于12月12日决议,恢复由行业自行主办的“毫币鉴用会”,一切章则依旧,重掌鉴定之权。这一循环,深刻揭示了在缺乏绝对权威与统一币制的环境下,金融秩序的维护极为艰难,最终仍退回行业自律的有限范围。
民国广州银业的演变,勾勒出一幅传统金融体系在近代化浪潮中复杂转型的画卷。以“忠信堂”为代表的旧行会凭借深厚根基得以存续,而更具包容性的“银业同业公会”及其创设的“公市”,则标志着向公开、集中交易的制度迈进。然而,新旧交织才是常态:公会入会仍绕不开传统行规,官方整顿货币的尝试也在利益博弈中无奈退回。这揭示了中国近代金融转型的核心困境:新的组织形式易建,但真正的市场规则、信用权威与利益协调机制却难以扎根。其背后,是传统社会网络、新兴行业利益与国家治理能力之间的持续角力,任何单一力量均无法独自塑造新秩序。